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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操作实务(三)

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操作实务(三)

分类:
政策法规
来源:
2019/01/17
浏览量
【摘要】:
将“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三、权益类

 

1.实收资本

 

将“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2.资本公积

 

新准则中“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内容较原制度有所增加。调账时,应将“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将“资本公积”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盈余公积

 

将“盈余公积”科目金额进行有关调整后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4.本年利润

 

由于“本年利润”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5.利润分配

 

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进行有关调整后的余额直接结转即可。

 

四、损益类

 

新准则设置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没有设置“补贴收入”科目。

 

根据新准则规定,“投资收益”科目除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以外,对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除核算主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以外,对于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税金及附加,也应通过该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销售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营业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其他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由于上述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调账处理。

 

以上仅是实务中新旧准则转换时各科目余额的结转方法,关于新准则下具体科目的核算和会计处理请参照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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