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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分类:
政策法规
来源:
2010/04/30
浏览量
【摘要】: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0-4-12
编辑时间: 2010-4-12
实施时间: 2010-4-12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0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0]29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10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4月14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2.7%,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10年4月8日, 每年4月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5年4月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国债于2010年4月14日起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
三、本期国债上市交易的现券证券名称为“10国债08”,证券代码为“019008”。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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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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