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微信公众号
电话:(0752)6293790 6625534
6633110 6627777 6627778
邮箱:ysh@gccpa.cn
地址:惠州江北凯宾斯基写字楼1001号
Copyright ©中国财会网 chinakj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9076779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惠州
广州大同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前身是广州市荔湾审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9年.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于2000年2月,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执业证书》证书44010068),转制为广州市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440101116020)。广州市财政局核发的《代理记帐许可证》(NO.125),2002年11月18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广东大同司法会计鉴定所(《司法鉴定许可证》NO.4401313),2003年8月4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广州市汇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省税务师协会核发的《执业证书》(NO.23106),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NO.44010120402707)
本公司集“司法鉴定、财务审计、税务代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个体民营企业的良朋益友。多年来本公司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坚持“城市、信用、勤勉”的工作作风,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和从事会计咨询和税务代理等业务,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所出具的报告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对报告书的证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同时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现有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包括:注册会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专业人才。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给每个人以充分发展的空间”的用人方向,凝聚一批具有共同理想的年轻职业会计师共同创业,共享成功的喜悦。
本公司依法承办以下业务:
一、会计师类别:
1、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4、办理企业合并、分力、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5、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制及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评议;
6、经济案件的审计鉴证;
7、税务审计及其他税务代理业务;
8、基建预、决算、结算的审计;
9、外汇年检审计;
10、清理乱帐,清理债权债务;
11、建章建制,设计财务会计制度的内部控制制度;
12、企业债转股、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企业改制等到专项服务和代理;
13、担任会计、审计、税务、理财顾问;
14、接受聘请投资项目谈判、担任项目顾问,对投资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审阅修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部份;
15、代办申请公司注册登记,协助拟订,章程和其他经济文件;
16、培训财务、会计、审计、税务人员;
17、接受海关、工商、财税、金融保险等部门的委办业务;
18、接受代理记帐等会计服务。
二、税务代理类别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册税务登记;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报告;
3、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
4、建帐建制,办理帐务;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税务行政复议。
三、司法会计鉴定
服务对象
1、国有、联营、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外合资、合作、外伤独资企业;
4、外国政府、企业、经济组织的办事处或代表代理机构;
5、公安、检查机关、法院、以及仲裁委员会;
6、财政、税务、海关、审计机关和经贸委等政府部门;
7、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行业资讯
学习指南